11月2日,小编注意到有些省市发布社保入税的通知后,立即写了《11月1日起,社保入税正式开始,再用这6种方法发工资就危险了》一文,引起热烈反响,在多个平台被广泛阅读和点赞评论,可见老板和企业都很关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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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板、企业财务经理、HR看完文章问小五,那以后要怎样筹划才能降低企业的成本?
小五这几天就整理一份社保入税后,企业用工成本升高的应对方法,主要可以聘用10类人,今天就一次性,全部分享给各位老板、财务经理和HR。
1、返聘退休人员小五从小就经常看到一些返聘退休人员的公司,比如某石油公司聘任退休老伯守门,某初中校聘任退休校长当舍监……那么公司是否需要为这些已经退休的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反过来讲,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司返聘退休人员,和他们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这两者有两个重大区别: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聘用实习生很多学校在学生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常会招一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1)《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2)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聘用承包商派遣人员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这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4、聘用停薪留职人员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聘用协保人员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
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